个体工商户是指具有经营能力并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公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有哪些?总结了以下内容。
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员工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应当提交户籍证明,包括户籍簿、身份证、退休等失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其他省市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北京临时居留证、劳动用工证、北京商务证、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三、营业场地证明;
四人合伙合伙协议;
5家庭经营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此外,申请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的文件和证件如下:
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2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件,如变更名称、新注册名称、营业地址、新营业场所证明、经营范围和方式,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应提交相关专项证明;
三、原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注销;
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证明,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
如需申请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还应提交文件、证件:
个人负责人签署的停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存照证明;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应交回暂存期限最长的六个月;
三、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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